发布时间:
2024-10-30 10:51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2024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改革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驻马店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的通知》《驻马店市经营性公墓年检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检范围
全市经省民政厅正式批复的11座经营性公墓(见附件1)。
二、年检内容及所需材料
(一)年检内容。参照《驻马店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的通知》《驻马店市经营性公墓年检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重点关注合法手续、规范服务、资产管理、移风易俗、安全应急、信息化等方面。
(二)所需材料。在确保年检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尽量压缩材料、精简表格,减轻机构负担。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经营性公墓年检申报表》(见附件2)、经营性公墓自查报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备案证明、会计年报、银行出具的维护管理费专用账户资金证明。
市民政局已经掌握的省厅批复、用地手续、上一年度《公墓经营许可证》等材料无需重复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根据更新情况提供,其余所需材料现场查看。
三、年检方式
2024年度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采取“机构自查+县区审核+市级抽检”的方式开展。
(一)机构自查。2024年11月20日前,各经营性公墓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经营性公墓年检申报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规定的材料报所在县区民政局。
(二)县区审核。2024年11月30日前,各县区民政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经营性公墓进行逐一现场检查,对其自查报告和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年检意见,报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三)市级抽检。2024年12月底前,市民政局会同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对各经营性公墓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50%,其中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或整改公墓必检。
(四)结果确定。抽检完成后,市民政局、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县区审核意见、实地检查结果和日常掌握情况,提出年检处理结果并向社会公开,对年检合格的公墓发放《公墓经营许可证》。
附件:1.各县区经营性公墓一览表
2.经营性公墓年检申报表
附件1
各县区经营性公墓一览表
(按县区行政代码排序)
经营性公墓 |
所在县区 |
香山公墓、桃木山墓园、人文艺术园 |
驿城区 |
松鹤园公墓 |
西平县 |
卧龙岗墓园 |
上蔡县 |
龙岗公墓 |
平舆县 |
圆梦居公墓 |
正阳县 |
骨灰公墓 |
确山县 |
南华公墓 |
汝南县 |
隐龙岗公墓 |
遂平县 |
居仙园公墓 |
新蔡县 |
附件2
经营性公墓年检申报表
公墓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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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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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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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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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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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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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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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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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占地(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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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性质(租、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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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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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安放骨灰(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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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安放骨灰(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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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提取维护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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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取维护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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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检 结 果
自查情况 |
(公墓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县区 民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民政综合 服务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民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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