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

 服务型行政执法十周年宣传: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

 
添加时间:2022/12/20 12:02:48 行政执法结果 阅读:4146 作者:驻马店市民政局

 

服务型行政执法十周年宣传: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

  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

  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根据职责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性手段为主,依法促使行政相对人预防、纠正自身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防止和减少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制度。

  二、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

  1.行政执法机关,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管理、执法和服务的对象,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要求

  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根本要求,坚持非强制手段优先、最小利益侵害、防控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划分法律风险等级

  1.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社会危害程度、发生的频率和概率等为基础划分法律风险等级。

  2.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通常划分为高风险违法等级、中风险违法等级、低风险违法等级和其他风险违法等级。

  五、梳理违法风险点

  1.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每年度对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进行梳理,归纳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并划分相应的法律风险等级。

  2.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按照法律风险等级或者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域等因素分类梳理,且应当优先梳理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违法风险点。

  3.行政执法机关针对梳理的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列明所对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律依据。

  六、制定防控措施的要求

  制定的防控措施应当合法、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采取的方法、手段符合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不得违法减损行政相对人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

  七、防控措施工作指引

  1.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应当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2.农贸市场、停车场()、交通标志标识等规划不科学、不合理的,及时制定调整方案。

  3.违法采取要求特定区域(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的,应当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