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7-15 9:18:53 行政执法结果 阅读:3515 作者: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

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和2021年市民政局工作安排,近期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抽查时间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抽查对象范围为2020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且未被抽查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全市共314家,其中社会团体1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5家。按照市本级社会组织抽查比例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社会团体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共计16家社会组织(名单见附表3)进行检查。检查时间自8月1日11月1日

二、抽查人员组成

通过从市民政局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4名执法人员以及第三方审计机构2名财务人员,组成2个组开展检查。

三、抽查原则

抽查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驻马店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抽查内容(详见附表1、2)

五、抽查方式

采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人员将提前电话通知被抽查的社会组织。通过询问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及现场检查有关资料等途径了解社会组织相关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被抽查到的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否则将依法处置。

(二)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抽查结果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三)此次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审计费用由我局按财务规定列支。抽查人员不得接受吃请,不得收受任何礼品、礼金(社会组织管理科电话:2672830,联系人:刘洪海)。

 

附件: 1.社会组织抽查检查登记表(社会团体)

 2.社会组织抽查检查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

3. 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被检单位名单

 

 

 

2021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