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有哪些程序?

 
添加时间:2020/5/30 15:07:55 业务问答 阅读:3430 作者:admin

答:一是申请。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出具诚信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委托书。二是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召开村(居)民委员会会议民主评议救助对象,根据调查和评议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7天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是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长期固定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