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

 问:城镇居民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添加时间:2019/2/28 14:58:07 业务问答 阅读:3355 作者:admin

答:《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其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将拟用名称向所在地省辖市、县(市)民政部门备案。”需提供下列材料:城镇居民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备案登记表原件;《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和附图)》复印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含宗地图)》复印件;总平面图(A3图纸加盖设计院出图专用章)、效果图(鸟瞰图)原件;以上材料均为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