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

 【政策解读】驻马店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精准对接扶贫点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20/7/6 18:36:22 政策解读 阅读:3515 作者:驻马店市民政局

关于驻马店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精准对接扶贫点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贫困退出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全面聚焦脱贫攻坚的短板和弱项,突出重点,攻克难点,集中发力,精准施策,精准对接,确保剩余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脱贫攻坚战的丰硕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作出全市社会组织的贡献。依据国家、民政部、河南省、驻马店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我市需要出台一项有关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精准对接扶贫点的文件,用以解决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与贫困村、贫困人口对接不精准的难题。起草的这份文件符合国家、省、市要求,也很符合我市当前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现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制定过程

为认真落实国家、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深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要求,市民政局参照外地的一些好的做法,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际,精准聚焦我市脱贫任务重的乡村和剩余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努力实现社会资源与帮扶对象的精准对接,经多次与市扶贫办沟通协调,就出台此文件达成了一致,最终形成此文件,于2020年6月15日印发。

三、制定依据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2017〕12号)、《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脱贫组〔2020〕6号)和《驻马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脱贫攻坚组〔2020〕8号)。

四、措施说明或者争议问题的协调情况

无。

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联系对象

全市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乡村和贫困人口。

(二)工作重点

1.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自行或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采取“以购代捐”“以买带帮”等方式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单位食堂和餐厅优先选购贫困地区农产品。批零类行业社会组织、电商类社会组织要动员电商企业开发贫困地区产品,利用网销平台、直播平台等拓宽我市贫困地区农产品的销售途径。

2.积极参与网络扶贫。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组织+电商+扶贫”商务扶贫模式。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动员会员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等互联网平台开展扶贫工作,做好扶贫资源的对接。网络类社会组织要利用专业优势,推动系列“互联网+”项目服务贫困地区群众。技能培训类社会组织,向贫困地区群众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增强贫困人口使用网络和用户终端等能力,借助网络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脱贫。

3.积极参与产业和就业扶贫。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社会组织(专业合作社)+公司(企业)+基地贫困户(贫困村)”的产业发展模式。各行业协会商会可发挥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组织会员企业、专业人才、技术骨干帮助困难群众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制造业,开发就业岗位,举办科技讲座和培训,投资兴办或联办经济实体,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围绕市场需求,踊跃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搭建产销平台推进消费扶贫、电商扶贫、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广泛动员会员企业优先吸纳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鼓励企业更多招录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4.积极参与教育扶贫。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要发挥专业资源优势,组织师资力量参与教育扶贫,实施“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扶贫助学助困。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户提供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文化知识和致富技能培训,帮助贫困人群提高文化素质,转变发展思路,掌握一技之长,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到点上、帮到根上。

5.积极参与医疗扶贫。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对贫困人口开展义诊、免费体检等公益活动,针对贫困人口实施儿童营养改善、失能失智老人照护等健康项目,帮助解决大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问题,做好疾病预防宣传、早发现、早治疗等工作。依托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募捐,加大慈善医疗救助力度,精准对接特殊困难家庭,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6.有序参与志愿扶贫。创新“社会公益组织+贫困救助帮扶的社会扶贫”模式。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为贫困人口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能力提升、权益保障等服务,为贫困妇女、青年提供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就业援助等服务。鼓励开展贫困村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关爱保障工作。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要加强关爱,及时提供帮助。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