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

 【政策解读】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20/5/29 18:34:47 政策解读 阅读:3518 作者:admin

关于驻马店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起草说明

 

一、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

二、制定过程

为认真落实国家、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助管理工作要求,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召开党组会讨论制定了初稿,积极主动与中共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沟通协调,13家就出台此文件达成了一致,最终形成此文件,于2020年5月27日印发。

三、制定依据

根据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河南省民政厅等11部门《河南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豫民文〔2020〕87号)精神。

四、措施说明或者争议问题的协调情况

无。

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政府负责、严格监管、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权益。

(二)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任务,抓住重点人群,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工作链条向基层延伸,压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优化救助管理服务,在服务质量上提档升级,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时代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

1.开展隐患排查。

2.强化站内照料。

3.加强监督管理。

4.健全工作机制。

(二)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

1.规范寻亲服务工作。

2.拓展科技寻亲渠道。

3.开展寻亲专项行动。

4.做好接送返回工作。

(三)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

1.开展街面巡查工作。

2.规范境外人员救助工作。

3.完善救助服务网络。

4.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5.做好特殊时间节点专项救助工作。

(四)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

1.集中开展安置工作。

2.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五)全力推进源头治理行动

1.加强工作协调,妥善接收安置。

2.建立回访制度,关注重点人群。

3.做好稳固帮扶,减少重复流浪。

(六)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行动

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做“许帅式”救助管理干部活动。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县区要依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要对照方案中提出的六项任务进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重点内容、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和落实标准,建立任务推进台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1年4月)。报请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落实部门工作职责,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交流学习、自查抽查等活动,确保专项行动按进度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1年5月-2021年6月)。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对其中操作性、推广性强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其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的,进一步巩固深化,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积极研究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积极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救助管理工作,将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托救助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工作,将专项行动主要任务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在2020年6月前出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利用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集中向社会公众宣讲救助管理政策法规,介绍典型工作经验,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树立良好工作形象。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扶弱济困、互帮互助传统美德,传播勤劳致富、自力更生社会正能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共担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机制,将《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和专项行动阶段总结(6项任务具体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等)逐级上报,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12月10日和2021年4月10日报市民政局,同时将其中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职情况、照料服务情况、救助寻亲情况、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机制建立情况、落户安置情况、源头治理情况、干部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通报本级政法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卫健体委、消防支队、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扶贫办。

(四)抓好督促落实。各县区相关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具体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解决救助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民政局将适时汇总整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其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推广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

(五)深化巩固成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既抓当前、又谋长远,把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提高我市救助管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市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将适时开展抽查调研,总结专项行动成果,专题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