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民政局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添加时间:2020/12/15 11:42:29 行政执法结果 阅读:4399 作者: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民政局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任务台帐》完成情况
    《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任务台帐》涉及市民政局的任务有三项,具体完成情况为:
    (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务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1.发布《公告》,广泛动员。根据《慈善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动员慈善和社会工作力量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豫民公告〔2020〕1号)精神,及时发布我市《关于动员慈善和社会工作力量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广泛引导动员慈善和社会工作力量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开展慈善捐赠活动。明确市级慈善组织驻马店市慈善总会、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依法有序开展募捐活动。
    2.依法捐赠,统筹使用。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0〕9号)的要求,全市疫情在防控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按照《慈善法》规定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捐款6106.9693万元,全市累计接收捐赠物资折款2975.5801万元,其中全市红十字系统累计接收捐款5644.861921万元,累计支出5565.518808万元,余额79.343113万元,接收物资价值2737.7158531万元,已全部交当地防控指挥部,其中市红十字会累计接收捐款1125.077971万元,累计支出1106.829978万元,余额为18.247993万元,接收物资价值860.1840531万元,已全部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全市民政部门(慈善总会)累计接收捐款462.1074万元,累计支出438.3433万元,余额23.7641万元,接收捐赠物资折款237.86435万元,已全部交市县区防控指挥部,其中市慈善总会累计接收捐款35.525万元,累计支出29.02万元,余额6.505万元,接收物资价值16.2万元,已全部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3.加强监督,信息公开。完善捐赠流程,提高保障效率。我市根据定向捐赠和非定向捐赠,进一步优化物资保障流程,原则上做到快进快出、实行零库存。目前,我市红十字会的资金拨付率为98.38%,物资拨付率为100%。慈善总会资金拨付率为94.86%,物资拨付率为100%。
    依法接受使用,信息公开透明。我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有关捐赠款物管理办法和市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要求,坚持两个原则:定向捐赠的,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配;非定向捐赠的,统一交由市防控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按要求分配使用。捐赠款物接收与发放管理,严格按照《市红十字会接收捐赠物资分配流程》进行。目前,市红十字会已通过慈善中国网、市红十字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22期;市慈善总会通过慈善中国网、今日头条进行公示;县区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截至目前,全市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依法有序,款物发放公开透明。
    (二)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司法工作
    近年来,市民政局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标准。2020年,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95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350元。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孤儿1819人,其中散居孤儿1468人,集中供养孤儿35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83人,比照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950元。截止10月底累计发放资金2652.63万元。
    1.积极发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牵头协调作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领导协调机制,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责任落实、协作配合、实际成效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政策引领、示范带动、技术支持等方式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及时做好发现报告、定期走访、重点核查、监护监督等工作。
    2.充分发挥多方联动作用。市民政局联合市检察院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驻马店市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的意见》;和市教体局等八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联合市教体局出台了《驻马店市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园建设意见》;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出台了《驻马店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创造条件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3.有效发挥救助保护作用。市民政局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做好临时监护照料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调查评估,指导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评估情况制定帮扶方案,安排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依法开展家庭监护干预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妥善照料监护。
    4.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和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残疾、重病困难妇女儿童家庭纳入重点保障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补贴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范围,继续做好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对象救助工作;协调公益慈善力量提供关爱帮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组织开展“四级同创、三级示范”创建活动,命名一批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
立足民政职责,认真配合市司法局,指导基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保持基层稳定。指导基层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万家活动,增强居民法治观念。持续开展平安村(社区)、法治村(社区)、文明村(社区)、和谐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2017年以来,全市共有1888个村(社区)获评平安村(社区)、法治村(社区)、文明村(社区)、和谐村(社区),覆盖率达到74.5%,为城乡社区实施法治奠定基础,有力助推实施基层自治、德治、法治融合发展。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完成河南依法行政督导平台任务报送工作。自2020年起,我市依法行政督导考核以河南依法行政督导平台上传材料为主。平台共有10大类60项任务,合计分值100分,明确了上传资料内容格式、上报截止日期;由市政府办公室(公开办)、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12家单位负责打分。市民政局按照《2020年市民政局依法行政督导平台任务清单》要求的时间、内容、格式,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及时汇总上报。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截至2020年11月30日,市民政局共有69项审批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3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利11项。目前,市民政局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78件(涉港澳台结婚(离婚)登记17件,社会团体设立登记12件、变更登记17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16件、变更登记16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结合省、市机构改革和新出台法律法规情况,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现有行政执法事项均明确了执法主体、法律依据、责任科室、办理流程、标准文书等,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
    (四)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截至12月7日,我局今年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52次,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对重要事项研究结果进行公开公示。聘请法律顾问1名,确保决策、文件、方案和重大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有效。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在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评估、清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向相关科室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加强日常办文审核。局办公室认真履行文秘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对科室起草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文件,进行了提醒告知。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的规定配合关处室开展向市政府法制办送审和报备的工作。做好政府立法配合工作,2020年,对全市各类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127次,帮助提高政府立法水平和质量。
    (六)认真接受各方面监督。2020年,承办11件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汇报,邀请列席党组会,主动接受监督。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来信来访、网络问政、政风行风热线91件次。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3月31日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对由我局牵头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民政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6月15日,下发《驻马店市民政局关于落实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编制本地标准目录的意见》,明确了时间节点、工作流程、保障措施,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中,市级增加了14个文件,其中社会救助领域增加了5个,养老服务领域增加了9个。将公开层级下延到村级,并相应增加了公开渠道。全市民政系统通过村、乡、县、市四级政务公开公示栏、网络政务公开信息专栏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农村特困、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受益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基本信息按季度实行长期公开,每季度公开信息33万余条,通过面入户、电话、电台、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服务,市级每年开展宣传、解答问题500余次。在市民政局网站和驻马店日报上公开了我市4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名单和我市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政策措施清单等。
    (八)强化普法学法宣传教育。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法12次,党支部组织法律学习12次,专题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普法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2次。下发《关于充分运用《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挂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充分利用挂图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民政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等户外集中普法宣传活动2次,出动23人次,制作宣传版面14块、宣传条幅7条,发放知识手册、宣传彩页5000多份,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加河南省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较好地完成了普法宣传工作任务。
    (九)开展执法证换领工作。8月8日,组织25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全员通过。11月22日一11月28日,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十)强化落实保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了机构职责,确保机构完整有力、分工明确、责任明晰。4月29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驻马店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和《河南省2020年度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安排》,对2020年度法治民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市民政局将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政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高标准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做好国家、省、市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二是及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法治专题培训班,坚持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三是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梳理等工作,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四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