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7/1 18:18:40 通知公告 阅读:3671 作者:admin

 

 

关于开展“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

评估工作的通知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1966号)要求,为保障全面落实“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目标任务,决定开展“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一)对“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的作出与实施进行总体的跟踪反馈、评价,对决策效果、决策效率、决策效益作出跟踪反馈、评价。

(二)发现“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改进对策。

(三)对“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继续实施、推广、调整或终结提出建议。

二、评估内容

(一)“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领导重视及参与情况。

(二)“一元民生”救助保险费用,按辖区内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列入县区财政预算缴纳情况。

(三)“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联合协调机构建立情况。

(四)“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宣传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五)“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政策群众知晓率情况。

(六)“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报案事项,立案、结案情况。

三、评估方法

(一)总体评估。在项目实施后,市跟踪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估,确保“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平稳推进。

(二)开展自查。相关单位部门按照“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指标任务分解情况进行自查。

(三)社会评价。收集社会各界对于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情况进行认定。

四、评估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提高对评估工作的认识,把评估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参加评估。

(二)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把评估工作做细做实。

(三)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要遵守评估工作纪律、程序和规定,对评估工作实行即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四)分析研究,总结提高。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找出不足和原因,提升服务品质。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