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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党建+社会组织”模式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网2023-10-08 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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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明确要求“要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达到党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并要求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评估等管理工作中,同步开展党建工作。”

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在审批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工作人员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审查,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环节,排摸党员情况,确保党的工作与社会组织成立发展同步推进;在章程核准环节,引导社会组织将党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要求各社会组织筹备组在上报成立登记材料的同时,必须填写党组织建设情况。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下的必须要有党建工作联络员,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社会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特别是组织结构紧密、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要独立组建党的基层组织,做到应建必建。

申请新成立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社会组织登记后、社会组织申领证书前,应当由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须由该组织拟任主要负责人和拟任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

社会组织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两个材料的复印件分别移交以下部门,由其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移交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移交给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根据业务范围做好党建相关工作的办理。

对于正在办理登记审批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通知发起人补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该社会组织登记后、社会组织申领证书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督促推动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切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市民政局审批窗口还通过召开业务主管单位座谈会,指导即将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以联合建或挂靠建的形式,对党员较少的社会组织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今年以来,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共受理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材料39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为100%。

党的领导是社会组织的命脉和魂魄,是社会组织发展的“红色引擎”。市民政局窗口按照“全面开展、重点培育、典型引路、带动全面”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实现社会组织业务和党建工作的“双强”发展,努力开创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全统领、全规范”的新局面。(任康 王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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