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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开展省级“红色物业”示范点预审核工作

 
添加时间:2023/9/8 17:57:17 民政动态 阅读:594 作者:驻马店市民政局

 我市开展省级“红色物业”示范点预审核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红色物业”示范点认定工作通知》(豫建房〔2023171号),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民政局派出工作组开展了省级“红色物业”示范点预审核工作。

此次预审核的对象是各县(区)推荐的开展“红色物业”创建且物业服务规范、业主满意度高的小区以及将“红色物业”创建纳入重点工作且取得一定成果的社区和街道。工作组一行深入街道、社区和小区,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照具体认定标准,从党建工作与物业工作的融合情况、物业项目基本情况、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等方面深入细致地了解“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此外,工作组还询问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此次预审核拟从中择优推荐省级“红色物业”示范小区2个、示范社区1个、示范街道1个。省级“红色物业”示范点认定标准体系共100分,其中“红色物业”示范小区从安全防范到位、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党组织作用明显、党建阵地规范、管理服务规范、融入基层治理等7个方面44个小项进行考量;“红色物业”示范街道(社区)从协商议事机制建设、业委(物管)会建设、问题解决机制建设、“契约化+信用”机制建设、投入保障、群众满意等6个方面28个小项进行考量。综合评定分值达90分以上方可参与省级“红色物业”示范点评定。省级“红色物业”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3年复核一次,对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省级将予以撤销并对外公布。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促进城市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打造“红色物业”为抓手,大力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将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重要力量、重要载体,畅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不断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